香港签证身份书(全称: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,英文 Document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,简称 DI)是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一种旅行证件。
香港签证身份书可签发予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,包括不符合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资格且无法取得任何国家、地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香港居民,以作旅行证件之用。一般而言,香港签证身份书的有效期为七年。
如想了解更多详情,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。
香港身份证可证明您的身份及在香港的居留/居留权利状况(如适用),但并不证明您的国籍(国家/地区)。
如您持有非永久性香港身份证,并在开户申请中选择「中国香港」作为国籍(国家/地区),本行需要您提供有效的香港签证身份书作核实,以确保您所选择的国籍(国家/地区)信息真实准确。
如您于开户时:
● 使用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;及
● 选择「中国香港」作为国籍(国家/地区),
则须提供有效的香港签证身份书作核实。
请确保您提交的香港签证身份书:
● 属于您本人且仍在有效期内;
● 清晰且完整;
● 清楚显示您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、证件号码、照片及有效期等;以及
● 与申请中提供的资料一致。
如文件不清晰、不完整、已过期或无法核实,我们可能会要求您重新提交。
香港签证身份书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。如您未持有该证明文件,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,在开户申请中选择相应的国籍(国家/地区),并继续提交有关申请。